《陋室铭》乃唐代大文豪刘禹锡在和州为官时期(公元824至826年)所作的经典之作。当年,刘禹锡因力挺王叔文的“永贞革新”,对抗宦官势力及藩镇割据,不幸遭受革新失败后的谪贬,被派至安徽和州担任一县之长。知县刻意为难他,先安排他于城南近江之处暂居,后又因刘禹锡的乐观心态,将他移至北门处所,屋舍面积逐渐缩减至一间半,最终仅剩一间狭小之屋。面对种种,刘禹锡心怀愤懑,却也在这境遇中激发出他的文学创作激情,终写下了这篇《陋室铭》,并请工匠将其刻于石碑之上,竖于门前。
山不在高,有俊则名;水不在深,有龙则灵。虽居简陋之室,然吾德馨自存。苔藓斑驳的痕迹在台阶上,草色如帘般飘渺青翠。在此笑谈皆为博学之士,来往者皆非浅薄之徒。可奏无饰之琴,可阅深奥之经。耳畔无喧嚣丝竹之声,身心无劳顿之累。犹记南阳诸葛之庐舍,西蜀子云之亭台。孔子曾言:何谓简陋?
注释详解:
山不在高,有俊则名:山的高度并不决定其名气,只要有才德之人居于其中便能名扬四海。
水不在深,有龙则灵:水的深浅并非其灵气的唯一标准,有龙则能显其灵性。
虽居简陋之室,然吾德馨自存:即使居住在简陋的房屋中,只要心怀德行,便自有芬芳气息。